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認識人,瞥見神

人按神的形像被造。認識看得見的人,藉此期盼認識看不見的神。這也是加爾文的主張。在《基督教要義》,加爾文寫道:「人若對世俗的事一無所知是可恥的,但更可恥的是對自己一無所知。」(II.1.1)加爾文探討在基督裡認識神是救贖者之前,他先討論人真正的光景。人的自信與自義攔阻人認識神。「認識自己實際可悲的貧乏和醜行,而因此感到羞愧。」(II.1.2)這種自我認識與自覺羞愧讓人謙卑下來,從而認識神一直慷慨地恩待我們,儘管人的光景是這樣的不濟。人思想自己不是自我中心或自我榮耀,而是自我省察,發現自己的缺乏、不足與無知,人便羞愧地俯伏在神面前。認識人的有限的同時,人開始瞥見神的無限。人自知卑微時,也就開始轉向偉大的神,正如林鴻信說:「人必得經悔改而卑微才有可能偉大;也必得因領受上帝恩典而偉大,卑微感才有出路。」【《系統神學(上冊)》(台北:校園,2017),頁188。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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