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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的擁有


A 尋找有時(正) B 失落有時(反)

A* 保守有時(正)

B* 捨棄有時(反)

(傳3:6)



尋找/失落和保守/捨棄是關乎人的擁有(possession)。 人的一生充滿著尋找和失落。尋著了一些東西。但,尋著的過 程中我們已失去一些東西。我們用時間換取金錢。有了金錢, 已失去時間。


有些失落了的東西是暫時的失落,人應該尋回來。但,有 些東西卻永遠失落,自己要有智慧地懂得分辨,也要聽別人適 時的提醒,正如謝慧兒寫道:「有時,人會想找回或保存一些 東西;但有時,卻要面對現實,接受這些東西的確失掉了,不 可換回。」【《傳道書:試看人生》(香港:明道社, 2005),頁88。】若有些關係可以挽回、修補,便應當把握機 會修補、挽回。人甚麼時候來、甚麼時候去,你我不能預計。 未去之先,便應當尋找;去了之後,便永遠失落。還未完全失 落的,就盡力把握機會尋回來。


尋著了,或未完全失落之先,人應當好好保存下來,但也 要知道「保存」的另一面是「捨棄」。沒有東西你和我有絕對 的擁有權,這是人生的基要真理。「尋找」(A)和「保存」 (A*)是平行的,視為人的責任。當我們還能擁有,就當感恩 地保守著他/她/它。「失落」(B)和「捨棄」(B*)也是平 行的,意味人要尋找和保存也無補於事,因為這是日光之下的 「定時」(傳3:1下),人無法掌控。從而,傳道者教導人學 習接受和順服神的「定期」(3:1上),萬事非偶然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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