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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與行

神學關乎「信」甚麼;倫理涉及「行」甚麼。倫理神學探討「信」與「行」之間的關係。信的內容影響行事為人;外在的行為反映內在真實的相信。「你們或吃或喝,無論做甚麼,都要為榮耀神而行。」(林前10:31)「吃也好、喝也好、做甚麼也好」《新漢語》是屬於生活倫理的範疇。在吃、喝、做的背後,人無時無刻作出選擇,選擇帶來相應的行動。保羅提醒哥林多人,生活的選擇與行動,知道是為了榮耀神。追求榮耀神是教會存在的目的與方向。


人作為大地的管家,神委託人負責任地生活,作出倫理判斷—分辨善惡。追求榮耀神的生活跟分辨善惡的倫理生命息息相關。當保羅總結羅馬書1-11章,他頌讚神,說:「因為萬有都是本於祂,倚靠祂,歸於祂。願榮耀歸給祂,直到永遠。阿們!」 (11:36) 當保羅進入12-16章的教會倫理學教導,他立即說:「惡,要厭惡;善,要持守。」(12:9下《新漢語》)這是教會追求榮耀神,求神喜悅的倫理生活。甚麼是教會倫理的優先次序?「首先求神的喜悅,其次不求自己的喜悅而求別人的益處,最後求自己的益處。」*林鴻信:《系統神學(下冊)》(校園,2017),頁1282。


「惡,要厭惡;善,要持守」是關乎「行」甚麼的問題。善惡的背後反映神及祂的聖潔與公義。所以,善惡其實是「信」甚麼的提問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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