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基督耶穌降世,為要拯救罪⼈。這話是可信的,是⼗分可佩服的。在罪⼈中我是個罪魁。」(提摩太前書 1:15)
古往今來,地不分東西南北,人不分男女老少,無論貴賤貧富,我們每個人,由至高至聖至榮的三一神俯視之,全是一樣,一言以蔽之,都是個『罪人』。使徒保羅說自己是個罪⼈,更是個罪魁!比起他的才學歷練,我是多麼渺小甚至無地自容,但是我也仍是個罪⼈,都是落在忿怒之神手中的罪人!
罪是在行為,心態或本性上沒有也不能靠自己順從神的律法。因為「凡犯罪的,就是違背律法;違背律法就是罪。」(約翰一書 3:4)。亞當以後所有的人都有罪,即傳承的罪疚與傳承的敗壞;人不可能不犯罪,正如「古實人豈能改變皮膚呢?豹豈能改變斑點呢?若能,你們這習慣行惡的,便能行善了。」(耶利米書13:23) 聖經上指明人犯罪之經句,不勝枚舉,讀來真觸目驚⼼,如「我們都裝滿了各樣不義、邪惡、....。」(羅馬書 1:29-31) 「情慾的事都是顯而易見的,就如姦淫、污穢、....。」(加拉太書 5:19-21)
所有犯罪的⼈,常有沉淪的危險,像一個在滑地上行走的人,不需別物,自身的重量就可以將自己摔倒。「祢實在把他安在滑地,使他們掉在沉淪之中。」(詩篇 73:18) 而罪的懲罰,更是萬分可怕:“神怒火向他們熊熊燃燒著,他們的懲罰並不遲延;地獄的火坑已準備好了,火燃了,爐燒熱了,正準備將惡人投入;熊熊的火焰,正在燃燒。磨銳發光的刀劍,正加于他們的頭上,火坑在他們的腳下也張開了口。” (愛德華茲牧師 1741年7月8日講章 ”落在忿怒之神手中的罪⼈”)
感謝神,因祂的大愛,人雖是這樣無助,原本與神永遠隔離,陷在永火痛苦中,但「基督耶穌降世,為要拯救罪人。」「神愛世人,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,叫一切信他的,不致滅亡,反得永生。」
感恩:主降世替我捨身,罪債如今都已還清!主死我乃得生,復活榮耀的主啊,我要永遠稱頌祢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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