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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齋期的思考

隨著復活節的將近,大齋期的話題經常出現。為什麼有些福音派基督徒遵守大齋期,而大多數卻不遵守?遵守大齋期有罪的嗎?什麼是大齋期?

首先,讓我先簡單介紹一下大齋期的歷史。大齋期是復活節前的四十天,從聖灰星期三開始,在這段期間你可能會看到人們的額頭上畫著十字灰。這些灰燼象徵著懺悔、死亡和靈命復興。羅馬天主教徒和一些新教教會普遍遵守這個節日。它包括禁食和祈禱,作為迎接耶穌受難日和復活節的心靈準備的方式。人們普遍認為,大齋期是在主後325年尼西亞會議後不久出現的,並很快成為全教會接受的做法。直到新教改革時期,約翰·加爾文和其他著名神學家批評大齋期是“人的傳統”和“基於行為的愚昧與自負”,遵守大齋期才逐漸減少到只有羅馬天主教會和少數新教教派。

自宗教改革以來的幾個世紀,天主教會沿襲紀念大齋期,但近年來一些新教徒們對大齋期的興趣似乎又燃起。聖經中沒有任何地方告訴我們必須守大齋期;然而,聖經也沒有任何地方說我們不可這樣做。如果一個人願意反思自己對十字架的需要,並預備自己的心來慶祝基督在十字架上的勝利,我認為這沒有任何問題,完全可以慶祝基督降生節的心態,來迎接救主耶穌的復活節。但我們仍要當心,不要陷入以為我們為神「捨去」一些東西的自義。我們不是被要求感到不好或遠離某些事物,好像這樣才能感受到自己罪孽的深重,或者才能更切身體會主耶穌為我們的罪孽受苦時的感受。其實福音的大能早已為我們完成了一切,不需要人再做什麼。我們只要透過默想神的話、禱告和認罪的心態迎接復活節,也同樣以此心態加上禁食。請記住,以上這一切,我們其實在一年中隨時也可以做。

大齋期是聖經既不命令也不禁止我們遵守的傳統。羅馬書 14:5-7 告訴我們,我們可以自由地按照願望和良心來尊崇神。如果你確信遵守大齋期符合《聖經》的規定,那就去做。如果你覺得遵守大齋期與聖經原則不符,你也可不做。但務必當心,不要論斷與你選擇不同的人。總之,無論你的選擇是哪一種,希望我們能在這段時間中,記住神的恩典與我們同在。

 
 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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