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林永裕牧師

聖靈與倫理

保羅教導加拉太教會「當靠聖靈行事。」(5:25)對保羅來說,這不是抽象的說話,而是群體與個人具體的踐行。在6:1-10,保羅結合「彼此責任」和「個人責任」在一起。一方面,「各人的重擔要互相擔當。」(6:2) 另一方面,「各人必擔當自己的擔子。」(6:5)個人在群體中要擔負自己的擔子,不把自己當承擔的擔子放在群體身上。但群體對個人的擔子卻是積極的,要存著「彼此分擔重擔」《現中》的態度。


保羅講論活在聖靈中的時候,教會在群體與個人之間的倫理生活是極為重要的。保羅沒有忽略個人的責任,但他卻強調在群體中彼此的負責。所以,他最後說:「我們行善,不可喪志;若不灰心,到了時候就要收成。所以,有了機會就當向眾人行善,向信徒一家的人更當這樣。」(6:9-10) 當我們在群體中彼此負責,不論是精神上的分擔、靈性上的扶持、金錢上的支持,這就是保羅「順著聖靈撒種」(6:8) 的教導,即是「行善」。基督徒的「善行」不是人的功德,而是聖靈在我們中間所結的果子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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